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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广东清远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选调17人公告
2015-05-14 10:48:30   地区:广东   浏览:0

因工作需要,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一)面向全国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

(二)面向清远市各县(市、区)人社系统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职位

(一)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科员2名;

(二)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科员1名;

(三)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科员5名;

(四)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科员9名。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表现好,具备一定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同时要求具备一定文字综合能力。

2.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和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3. 年龄在35岁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 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完成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从清远市内各县(市、区)转任公务员的,必须在当地县级机关或乡镇级机关公务员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5月31日)

6. 选调人员全部安排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选调人员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

7.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过纪律处分的,或具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它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二)专业要求

1. 面向全国选调的人员要求

(1)科员3名(职位代码:001),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相关专业;

(2)科员4名(职位代码:002),专业要求为会计、审计、统计相关专业;

(3)科员3名(职位代码:003),专业要求为法学相关专业;

(4)科员2名(职位代码:004),专业要求为医学相关专业;

(5)科员3名(职位代码:005),不限专业。

2. 面向清远市各县(市、区)人社系统选调的人员要求

科员2名(职位代码:006),不限专业。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http://www.qyks.gov.cn进入)“公务员考试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8:30至5月22日17:30。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清楚职位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报名确认。本次网上报名仅对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不进行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核,考生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 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于5月底至6月初在“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届时注意查阅该网站,招考单位不再通知到考生本人。联系电话:0763-3667235。

4.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操作问题,请统一于2015年5月20至22日期间拨打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763-3366674。

五、选调程序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功底、综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占综合成绩的3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务网站(http://old.gdqy.gov.cn/web/lbj/)和清远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网站(http://www.qyks.gov.cn)发布。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职位1:2的比例依序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低于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并发给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