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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招聘24人公告
2015-04-28 19:28: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是河南省确定的全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之一,位于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以北,与郑州一河之隔,距郑州市区20公里,新乡市中心35公里,焦作市中心45公里,居三市交汇中心。107国道、京港澳高速、郑焦晋高速、311省道及郑新城际轻轨等多条交通干线穿境而过,是豫北地区联系郑州的重要节点,也是郑州辐射豫北的“桥头堡”。

根据工作需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本次共计划招聘24人,工资待遇参照平原示范区管委会事业标准执行。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指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实施前,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xx.lss.gov.cn)和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pingyuanxinqu.gov.cn)发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

报考者于2015年5月11日8:00至5月15日18: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 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打印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 0373-2054494(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

(2)报考资格审核

平原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2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5年5月12日8:00至5月16日18:00 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xx.lss.gov.cn)“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中国建设银行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8日8:00至6月13日14: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