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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共山西省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聘7人公告
2015-03-21 11:56: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优化统战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工作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统战部决定面向全省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公开选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山西省中华职教社(全额事业)

选聘人员:从事会务、文秘工作岗位2名,科及科级以下。

岗位简介:开展省职业组织建设和社员的发展管理教育工作;组织完成科研课题和社史整理研究等工作;开展“温暖工程”、省内公益活动及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了解并反映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维护社员权益;做好社机关文秘、综合协调、人事、档案、财务、会议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二)山西欧美同学会·山西留学人员联谊会(全额事业)

选聘人员:从事会务、文秘工作岗位3名,科及科级以下。

岗位简介:贯彻落实关于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与海内外人员团体及有关人员的联系;组织海内外留学人员在科技、文化、教育、经济等领域开展交流和合作,组织会员发挥综合智力优势,为促进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积极开展民间外交,促进中外友好交流;反映留学人员意见和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做好会机关综合协调、文秘、人事、档案、财务、会议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其它相关工作。

(三)山西省黄埔军校同学会·山西省和平统一促进会(全额事业)

选聘人员:从事会务、文秘工作岗位2名,科及科级以下。

岗位简介:团结联系省内黄埔军校同学及其亲属,保持同全国各地黄埔军校同学会组织的相互联系;积极宣传党中央关于对台方针政策,加强与各地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的联系,促进海峡两岸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国和平统一进程;联络台湾、港澳和海外的黄埔军校组织和黄埔军校同学及其亲属,为其来祖国大陆参观考察、投资经商牵线搭桥,提供咨询服务;收集、研究黄埔军校史料和重大事件,为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提供信息;调查研究,撰写有关资料。

二、选聘人员范围

山西省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选聘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三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的事业单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和道德素养;

2、热心统战和统战团体工作;

3、具有良好的品行,良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7、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以后出生);

8、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9、参加公开选聘山西欧美同学会,有一年以上国外留学经历的优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处于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公务员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

以上选聘人员不解决住房,不解决家属随调。

四、选聘实施程序

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推荐或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组织考察与体检、决定与公示五个阶段。

(一)发布公告(2014年3月20日)

在山西统一战线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2014年3月25-4月3日)

选聘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于2014年3月25日9时至2014年4月3日16时前到省委统战部干部处(太原市文源巷26号民主党派大楼9层会议室,联系电话:0351-4045546,13994238370,18735114012)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需携带已填好的《中共山西省委统战部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全额财政拨款单位编制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本人近期彩色正面一寸免冠照3张(附电子版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