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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浏阳市教育局选聘机关人员公告
2015-03-04 19:02:1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内公开选聘机关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名额

校车安全专干1人

二、报名条件

1.浏阳市教育系统内的在编在岗公办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具有五年以上(2009年9月前参加教育工作)工作经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法律、教育行政管理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过三年以上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小学校长或中学中层以上),有较强的协调、处突能力。获得普通话考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有一定的公文写作水平,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

3.具有三年以上中学主管安全副校长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3月6日、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安保科412室熊文娟处

3.报名方式:个人申请报名填写《选聘申请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学校行政任职证明、参加教育工作时间证明、普通话和计算机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重要获奖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参加笔试。笔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高分到低分确定5名为面试对象(笔试报名人数少于5名时,直接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

(五)组织考察:面试前3名为考察对象。

(六)聘用:局党委根据考察结果,确定1名为聘用对象并予以公示。

原标题:浏阳市教育局关于选聘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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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教育局选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