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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龙港区骨干教师招聘10人公告
2015-03-04 19:03: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适应我区教育发展需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葫委办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结合各校学科缺岗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龙港区决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违纪记录。

2、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学识水平与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适应本岗位工作要求。

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参加过邪教组织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4、有违背师德师风的;

5、具有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疾病或生理缺陷的;

(二)岗位条件

1、资历要求

在职教师(龙港区教师不可报考),从教5年以上,具备县(区)及以上骨干教师荣誉,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省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综合荣誉),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如获市及以上骨干教师荣誉,学历可放宽到专科及以上。

3、专业要求

(1)具有同等级别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学科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任职学科相同或相近。

(2)所学专业要与应聘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

2、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学科报名人数与岗位设置人数比例须达到3:1,如不足3:1,按比例递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3、报名时间: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4、报名地点:龙港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5、报名携带材料

(1)报名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相关荣誉证。

(2)“2015年龙港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在“葫芦岛龙港教育网”下载打印。

(3)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及从教时间证明。

(3)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

(4)报考费100元。

6、资格审查:由监察局、编办、人社局、教育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现场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只进行面试,不进行笔试。

1、面试形式:授课,时间20分钟,教材教具自备。

 

2、面试内容:应聘学科的初中课程。

4、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三)录取

根据同一学科面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选。如成绩并列,以加试成绩为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拟录取人员须在名单公布之日后的三天内提供档案材料,档案材料送到龙港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资格复审工作由纪检监察、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组成资格复查小组负责。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六)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现实表现。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岗,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龙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合格人选不再递补。

(八)择岗

按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岗。

(九)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