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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克拉玛依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公告
2015-02-28 18:43: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5名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服从组织分配,具有为人民服务思想和良好职业道德,口齿清晰,表达能力强。

3、本市户口,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专业不限。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费用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于2015年3月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下同)至3月8 日下午17:00,严格按照本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报名方法:

1、登录克拉玛依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syshrc.com,下同)。

2、认真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证件照JP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2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携带备用。(注意:一旦下载打印《报名审核表》,即为报名确认,所报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通过的报考者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3月9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0990-6236773)进行资格审查并缴纳报名和笔试费。

(三)有关费用

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40元,共计55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40元。对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可以减免费用。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均使用汉语。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3月12日上午10:00至下午18:00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确有困难的可到市公共就业管理局寻求现场帮助。

笔试时间:2015年 3月14日。

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人员,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否则视为放弃。

笔试成绩公布:2015年3月16日下午18:00在市人社局(http://srsj.klmy.gov.cn)和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按招聘人数1:3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

面试时间:2015年3月18日开始。

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