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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深圳宝安区委(政府)办公室招聘雇员公告
2015-02-13 16:08: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我办决定公开招聘普通辅助管理雇员1名。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性别不限,最低学历:大学专科,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辅助管理雇员1名:深圳户籍;45周岁以下(1970年2月1日<含>后出生);大学专科:工商管理类(6205)、公共管理类(6502);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类(1202)、公共管理类(1204);研究生:工商管理(1202),公共管理(1204)。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截至2015年2月13日下午5:30(上午9:30至11:3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宝安区委(政府)办公室(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办公楼860室)。

联系电话:29996022 杨小姐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准备以下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报名时提交。

报名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材料。

四、其它事项

报名后将组织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原标题:宝安区委(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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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报名表.doc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