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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东省菏泽巨野县公安局事业单位招聘4人公告
2014-02-19 16:26: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后需全部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情查询)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能测评由县公安局委托具有体能测评资质单位实施。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1)特困家庭毕业生;(2)学历层次高者;(3)笔试成绩高者;(4)年龄大者。

(四)体检、考察政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政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政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五)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政审结果,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公示期内考生自动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的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察局、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及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招聘过程全程监督。县招聘领导小组将实行全过程政务公开,并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对在招聘过程中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在应聘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本简章由县公安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0-8209917

咨询电话:0530-3334123

详情请登录:巨野县人事人才信息网(www.juyersrc.cn)

巨野县公安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