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安徽省荣军医院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2024-05-06 16:59:30   地区:安徽   浏览:0

  为做好2024年度安徽省荣军医院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省荣军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3名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名。

岗位代码

拟聘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其他

2024110

3

研究生: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研究生

硕士  及以上

35周岁

以下

须具有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精神卫生专业)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地点:安徽省荣军医院门诊三楼政工科(怀远县榴城路231号)。

  (三)联系人:李明;联系电话:0552-8056007。

  五、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执业范围为精神卫生专业的执业医师证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现场填写《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提供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本岗位的专业能力和综合分析、职业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潜能等。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参加面试人员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二)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确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