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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污水处理厂招聘2人公告
2013-11-14 21:59:3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考试时间公共基础知识90分钟,岗位专业知识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在裕安区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笔试结束3天之内,携带相关证件(证明)等,到区人社局公务员局申请加分,按规定程序每门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选按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按笔试成绩初次合成成绩(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岗位专业知识占40%合成)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合成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3:4:3计算。

即:考生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40%+面试成绩×30%。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成绩同分,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则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岗位专业知识成绩再次出现同分,则以岗位专业知识的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

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七、体检与考核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后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核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人选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与管理

1、按照岗位设置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从体检、考核合格者中择优选聘,并且分配到岗位设置的单位。被选聘人员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审查核实不符合条件者和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录用。

2、凡被聘用人员,一律到设岗单位工作,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招聘经费

招聘工作所需经费,按招聘人数由用人单位分担。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监督检查

本次招考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