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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引进活动招聘公告
2013-11-13 22:55: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2014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引进活动招聘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市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加大人才资源开发的力度,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各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决定开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2014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引进活动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复审遴选、签订协议、办理关系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齐齐哈尔市委引进“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齐齐哈尔市委“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数量

计划引进90名左右“名校优生”,其中30名左右进入市直及局属事业单位,60名左右进入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具体岗位名称及专业要求详见《齐齐哈尔市2014年事业单位“名校优生”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要求本科及硕士均就读于同等层次的学校,不含预科生和从高职高专考入的学生)。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专业类别等其它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6、校、院(系)学生会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人员优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截止报名结束时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和录用

(一)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于2013年11月11日至12月11日期间登录“鹤城党建网”(http://www.hcdjw.gov.cn/),下载填写《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名人员名册》(附件3)各一份。报名邮箱、联系人、咨询电话具体情况见附表(附件4)。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以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图片)。报名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须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市直及局属事业单位岗位和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初审分别由市委引进“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主要审查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告知;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三)复审遴选。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到报名人员所在学校核实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通过与院系、班级有关负责人、老师及本人谈话的方式,了解人选的德才素质、人格类型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等。在此基础上,对报名人员做出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据实提出引进建议意见。

(四)签订协议。经复审遴选合格的,由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5),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最低服务年限等内容。协议由双方各执一份,另报市、县(市)区委组织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