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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鹿寨县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第二次)
2013-11-13 23:17: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了适应鹿寨县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根据《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面向2013年鹿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候录库人员中招聘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年龄在18—35周岁(1995.11.01――1977.11.01出生),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3年11月1日为界。

二、招聘对象

(一)2013年报考鹿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编外聘用人员)面试合格的考生(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二)2013年在鹿寨县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详见计划表)。

(二)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下载填写《鹿寨县201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小于20K),认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并签名确认。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原件退回,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察、体检。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职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考生负责。

(四)不收报名费。

四、考察

 

(一)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双向选择”和择优的原则,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考察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认可。考察结束后,将拟聘人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备案。

五、体检

对拟聘人选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招聘对象本人负责。

六、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将拟聘人选在鹿寨县政府网(http://www.luzhai.gov.cn/)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时进行复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按《鹿寨县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

八、纪律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在与本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相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遇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肃纪律,对违规招聘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

1、鹿寨县201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鹿寨县2013年第二次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外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鹿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