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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丽水庆元县招聘20名到村(社区)专职人员公告
2013-11-13 23:20: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2013年庆元县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96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丽人社〔2013〕253号)等文件精神, 决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我县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20名。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毕业2年以内(2011年11月13日以后毕业;经确认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到3年以内)的全日制专科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专业不限。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

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

任感强,安心从事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程序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县政府大院内)。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13年庆元县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报名表自行下载,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需缴考试费4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凭缴纳的考试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原件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在指定网站通知(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www.zjqy.gov.cn)。

报名后经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不再组织笔试,可以直接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二)笔试

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12月7日上午9:00—11:30。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

(三)面试

由县人力社保局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县人力社保局按考生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执行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