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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攀枝花市西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2013-11-13 17:43: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3.报名地点

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到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百花路5号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0室)报名,到各高校现场招聘地点报名的考生,以各高校的公告(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

招聘工作组按照确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由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人员由招聘工作组研究后确定。

(五)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由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予以聘用。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通过直接考核招聘方式进入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岗位上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者,须缴纳违约金2万元(贰万元)。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攀枝花市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812-5555400,0812-5552609。

附件:1.附件1-2013年考核招聘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2.附件2-2013报名信息表..doc

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