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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引进活动招聘公告
2013-11-13 22:55: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黑龙江 浏览次数:0

(五)办理关系。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发放《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聘用通知书》,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聘用通知书》、派遣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由主管局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待遇及管理

(一)薪酬待遇。凡被确定为我市“名校优生”引进人员的,按照专业对口和相关相近原则,安排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应岗位,薪级工资直接转正定级并上浮3档,津贴补贴、职称评定按照国家及省市规定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事业单位其它相关待遇。

(二)考核激励。“名校优生”除参加正常考核外,按照管理权限,组织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门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可提出奖励、使用等相关建议;考核优秀的,优先列为乡科级正职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具备条件的优先使用。对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协议。

(三)培养使用。比照后备干部培养管理,优先安排培训和挂职锻炼、承担急、难、新工作任务,可按后备干部参与竞争性选拔和推荐,特别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或纳入我市各级相关专业的领军人才梯队进行重点培养。也可参加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支持鼓励报考我市管理的公务员岗位,一经录用即作为优秀年轻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附件:1、齐齐哈尔市2014年事业单位“名校优生”招聘计划表.xls

2、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名登记表.xls

3、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名人员名册.xls

4、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名联系方式一览表.xls

5、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引进协议书.doc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