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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2013-11-13 23:17: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五、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贵定县人民政府网(www.guiding.gov.cn)、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gzqn.lss.gov.cn)提前十个工作日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

报名地点: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黄泥坝水怡花都对面)。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贵定县2013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6、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报名时考生须根据《贵定县2013年12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认真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初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查人员在其《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经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报名资格。

(四)其他

1、考生每人须交纳报名费100元, 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交费。未参加报名确认并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方能开考(报考A类职位比例可放宽至1:1),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应予以调整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或考生不愿意调剂的,取消报考资格,给予退还报名费。县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六、考试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能测试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3年12月12日至12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前,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报名收费票据到贵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提供本人及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此次招考职位分为A、B、C三类,具体考试方式如下:

A类职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B类职位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体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

C类职位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一)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A类职位专业技能测试

(1)A类01职位(警犬技术岗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可自带犬)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复训考核项目要求》所确定的基础科目内容,评分标准按照《2013年全省公安机关警犬技术复训考核评分标准》进行。

(2)A类02、03职位(驾驶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C1科目内容(公安部第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及使用规定》及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项目与内容及建设标准〉的通知》黔公交〔2012〕473号)。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依次为: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进行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曲线行驶,模拟雨(雾)行、湿滑路面行驶,直角转弯,模拟隧道行驶。考生依次进行测试。按科目二考试规定,如考生不能通过某一项目测试,则取消进入剩余项目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仅为通过测试项目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