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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招聘12人公告
2013-11-08 17:41: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2013年巴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巴州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2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如与前期公告有不同之处以此简章为准):

一、单位简介

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现役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肩负着全区9个县市的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和维稳处突工作。此次招收的消防文员为地方事业编制,隶属于巴州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主要从事文秘信息、消防工程技术、新闻宣传和园林农艺、汽车维修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

详见《2013年巴州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职位表》(见附件1)。各县市岗位招聘在同等条件下按照属地优先录用原则。

四、招聘原则

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消防文员队伍,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规定程序,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切实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五、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管理岗位招聘对象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

2、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对象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

3、工勤岗位招聘对象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在职函授或自考学历),获得国家颁发的相关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1月1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2013年度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的人员;

5、归国留学人员;

6、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法**功”等非法气功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功”、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7、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招考职位;

9、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岗前培训和分配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enli.tst688.com)发布招聘公告,期限为2013年11月8日至2013年11月18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携带材料到巴州公安消防支队报名,确因路途遥远,无法及时赶到现场报名的请拨打咨询电话09962073082。

(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周末不休息)。每天10︰00-13︰30,16︰00—18︰30(北京时间)。

(3)报名地点: 巴州公安消防支队三楼司令部(库尔勒市天山西路24号)。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旭峰,0996—2073082,0996—2086119(传真)。

(5)报名需带材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附有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已退役士兵需提供《士兵退出现役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