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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广东深圳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选调7人公告
2013-09-26 14:12:2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充实新区教育科研管理中心教研员队伍,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面向深圳市内公开选调7名教研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选调具体职位见附件1《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3年10月公开选调新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职员职位表》。

(二)选调人员条件

1.所有职位均面向本市在编教研员或在编教师选调;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

3.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热爱本职工作,在组织协调和管理方面有较强的能力;

4.年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9月23日以后出生);

5.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符合选调职位规定的相关条件;

8. 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招聘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深圳市教科院网站、龙华新区政府在线、龙华教育在线等媒体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0日(工作日),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大和路314号观澜第二中学综合楼404接待室)。

2.报名提交材料

①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教学教研业绩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给笔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权重为4:6)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重点考查报名人员的教育教学及心理学理论水平、综合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笔试时间以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线定为60分,笔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3时,考生笔试分数必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lhxq.gov.cn)、龙华教育在线(http://lh.sz.edu.cn)及深圳市教科院网站(http://www.szjky.edu.cn/)上公布。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合格线为60分,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3时,考生面试分数须达到80分以上。

(四)组织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各职位按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员交流手续。

三、联系方式

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23336315,联系人:杨老师。

龙华新区教育科学研究管理中心联系电话:28025619,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

附件:1.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2013年10月选调职员职位表.xls

附件:2.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公开选调新职员报名表.doc

深圳市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