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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浙江温州洞头县人民医院招聘16人公告
2013-09-26 14:16: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2013年洞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洞头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人员,根据《洞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洞头县计生卫生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 10月 9 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

1.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3年洞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人员岗位一览表》;

2.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报名之日;

3.报考护理岗位人员,历届生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需取得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3年 10 月10日—11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洞头县人民医院1号楼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577-63388608。

(三)报名要求:

1.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3、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洞头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届时按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有关考试的事项将在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thrss.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考试形式、内容及时间地点

1.按照《洞头县计生卫生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规定,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采取笔试的方式择优录取;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录取。

2.考试按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本专业知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3.实行划定合格分数线的办法,笔试成绩合格线为40分,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最后一名同分的考生,加试选择。

4.笔试、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2.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宜录用”的、体检或考察自愿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与考察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体检通知届时在洞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六、公示与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经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办理聘用手续之后,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七、待遇及有关规定

1.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与洞头县人民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根据内部分配机制制订相应标准执行。

3.录用人员在县人民医院的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在我县的服务年限按《洞头县人才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洞头县人口计划生育和卫生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