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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4-04-18 08:57: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于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是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建设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建设(A档)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7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金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表(第二批)》(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16:00。

  2.报名平台:https://jzy.zjjztx.com/。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重复报名、申报信息填报不完整等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相应的资格性材料,其中:

  ①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②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供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网络填报或提交的个人信息、证件图片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4)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①现役军人;②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③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4月11日未满处分期限的;⑤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⑥与报考招聘单位的岗位存在《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报考人员;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学校后应根据学校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二)资格审核

  1.网络平台初审: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报名截止时间起10个工作日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在考试当天向学校提交:①个人简历;②身份证;③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岗位条件相关的资格证书;⑤工作经历支撑材料等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3.各岗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进入考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