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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荔湾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3-09-17 17:35: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广州 浏览次数:0

为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吸引各地优秀人才来我区建功立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办公室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

二、用工形式及工作地点

由广州市荔湾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公司派驻到荔湾区机关单位工作,工作地点为荔湾区机关单位所在地。

三、岗位职责

(一)参与各类会议活动的筹备、跟踪、现场安排以及后期总结等工作;

(二)参与办公室文稿拟写等工作;

(三)协助做好接待安排等工作;

(四)完成其他临时交办的任务。

(特别说明:根据入职人员的不同情况,工作内容会有所侧重某一方面。)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三)28周岁以下(计算截至2013年8月31日止);

(四)性格开朗、思维敏捷,具有团队协作能力及执行力,能做到吃苦耐劳;

(五)谈吐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及理解能力强,有亲和力,能与人进行良好的沟通,气质佳;

(六)善于学习,乐于接受挑战,有一定创新能力;

(七)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基本的办公软件操作能力,综合知识面较广者尤佳。

 

五、岗位薪酬待遇

(一)月薪3420元(购买“六险一金”)。

(二)工作时间:5天工作制。休息、休假由用工单位按法律法规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六、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公布职位

2013年9月17日起在广州荔湾信息网(网址:http://www.lw.gov.cn,并同步在南方人才网发布)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9月30日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休息日除外;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0月7日止。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公司(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7号210室)。

(2)网络报名

发送电子邮件至GZLLRC@126.com,并注明是“应聘机关合同制工作人员”。

(3)现场报名需提交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张,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大一寸彩照2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本人)。网络报名需扫描上述有关证明原件至电子邮箱。

3.报名注意事项: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不得报考,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公司按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时间为1-2周,视报名人数而定。资格审查合格者,将以短信通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考试形式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按5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按5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员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官组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派员组成。主要考察考生在给定情景下的应对危机、处理紧急事件以及与他人合作的状况来判断该考生是否符合岗位需要。

(五)体检

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总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拟聘人选1:1确定进行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等,考察合格者初定为拟聘人员。

考察合格者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市荔湾信息网(网址:http://www.lw.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在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