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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海南省三亚市事业单位招聘143名人员公告(调整后)
2013-08-13 17:25: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为做好我市2013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拓宽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市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招聘原则及组织形式

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市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招聘岗位、范围及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范围详见附表:《三亚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调整后);聘用人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8.2013年8月24日为工作经历时间等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命题和笔试、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派专人现场接受应聘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人社局备案。现场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本《实施方案》规定进行资格核准,经核准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在《三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1份已核准的《报名登记表》送交市人社部门备案。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以下:

报名时间:8月24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周末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海南省三亚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6张,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到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考生报名信息对照简表》(上下两联)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考中,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人员,一经查实,即计入我市事业单位报考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