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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徽省宿州市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327名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3-08-13 17:27: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13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总工会《关于印发2013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1号)要求和安排,现将2013年我市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职责

(一)招聘数量

2013年我市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民政、司法、计生、工会等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327人(其中:埇桥区223人;灵璧县50人;萧县12人;砀山县16人;泗县16人;市经济开发区10人)。(岗位计划详见附件)

(二)岗位职责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岗位主要在街道(乡镇)、社区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监察及相关事务等管理服务工作。民政岗位主要是在乡镇(街道)、社区从事政府资助的为居民提供社会工作助理、托老、养老、托幼、助残等服务工作;计生岗位主要在乡镇、社区从事计划生育服务、人口信息核查等相关工作;司法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工会岗位主要在乡镇(街道)、社区为职工群众提供帮扶救助、就业帮助、法律援助、信访接待等服务。

二、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毕业离校2年以内(2012、2013年度毕业生)目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二)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复核、体检、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8月25日-9月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报考岗位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其中,9月2日前资格初审,9月4日前缴费确认)。

(二)9月21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三)10 月15日前,完成复核和体检工作。

(四)复核和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复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四、待遇和管理

(一)劳动报酬

“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被聘用人员,其年均工资收入18000元。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劳动关系

 

“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被聘用人员工作期间,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在劳动合同期内,聘用人员的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及时报告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停止发放工资及各项补贴: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3年8月25 日9:00至9月1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