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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广东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招聘1人公告
2013-08-12 11:58: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深圳 浏览次数:0

为补充工作人员,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拟于近期公开招聘普通雇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专业技术类普通雇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岗位基本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持有有效的《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证;

(七)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二)2008年7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现场报名。填写《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后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一天(上午9:30—12:00,下午2:30—17:30);报名地点:大鹏新区管委会五楼1513室,联系电话:2833311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见附件4);

 

3、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高学历不能报考低学历,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职位;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初审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资料:

1、《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2、《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证);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4、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见附件3);

6、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交复印件);

7、无犯罪记录证明;

8、工作经验证明。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毕业前学校实习等工作经历不计算在内)。

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雇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除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现场签订承诺书),报名截止时间届满时材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不予报名。

五、适岗能力测评

(一)本次招聘适岗能力测评采取面试的方式,所有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成功的报考者进入面试,面试委托龙岗人才流动中心负责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由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另行通知。

(二)适岗能力测评结束后,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拟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三)关于面试相关情况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用人单位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dpxq.gov.cn/)公布。

六、体检、资格复审、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