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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调5名职员公告
2013-08-09 17:04: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深圳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决定面向深圳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职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选调人员的条件

(一)选调职位

选调具体职位见附件1《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报考选调职位的,除须符合《职位表》规定条件,且身体健康,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我市各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须为通过我市或各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或经选聘,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

2.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或经费自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告选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3年7月31日。

二、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含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动等7个步骤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公告同时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时间:2013年8月8日至8月23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8日-8月23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龙华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A401室。

2.报名提交材料

①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2);

②职员聘任审批(备案)表复印件;

③机构编制人员实名制名册表;

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出具《留学人员资格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⑤职称证或技术等级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⑥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3.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除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外,同时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交流条件。

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给笔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权重为1:1)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目为主观题。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项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公布,笔试合格线定为60分,笔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选调名额与入围面试人选比例低于1:5的,则全部笔试合格人选进入面试。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将面试方式、时间、地点通知入围人员。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总成绩发布

总成绩及考察公告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lhxq.gov.cn/)发布。

(四)组织考察

按照考试总成绩,各职位按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六)办理调动

确定为选调人选的,征求选调人选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员交流手续。

三、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A401,曾小姐,电话:23338089。相关信息查询网址: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网站(http:// szlhxq.gov.cn/)。

附件:1.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位表.xlsx

附件:2.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选调职员报名表.zip

附件:3.高职高专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