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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引进31人公告
2013-08-07 15:54: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毕节市七星关区2013年引进人才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为七星关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经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常委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到相关岗位工作,详情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1.七星关经济开发区规划与建设管理局副局长1名;

2.七星关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1名;

3.七星关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1名;

4.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1名;

5.毕节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八中业务副校长各1名,共7名;

6.七星关区医院副院长1名;

7.七星关区三板桥办事处等乡镇办事处行政副职各1名,共19名;

如有属我区特殊紧缺专业的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人才有意向到我区工作的,可不受人员编制、岗位职数等限制,按照“一人一策”原则办理引进手续。

二、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七星关区2013年人才引进所有岗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备引进职位计划表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政策规定不能引进的人员。

五、优惠政策

1.已有工作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为较为优秀的,经考察可担任副科级实职;个别特别优秀的,经考察可任正科级实职或享受正科级经济待遇;因各种原因不能直接担任领导职务但符合我区用人需求的,可作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到相关事业单位,引进后可享受副科级经济待遇并纳入副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

2.本人书面承诺服务期限5年以上的,在享受我区同职级领导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在乡镇办事处基层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等一次性补助人民币10万元,每月发放高层次人才基层工作补贴2000元;硕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等一次性补助人民币5万元,每月发放高层次人才基层工作补贴1000元。调离乡镇办事处后,不再享受以上补贴。引进后在区直部门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安家费等一次性补助人民币10万元、5万元。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在七星关区外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计算工龄。

4.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人才调入七星关区工作后,可帮助其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落户手续,其配偶、子女可以随迁,并可按照有关规定协调配偶调动工作,优先解决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

六、引进人才的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在七星关区党建网、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毕节试验区人才工作网等有关网站上发布公告,公开引进人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下午18:00前。报名时请登录毕节试验区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ov.cn/)下载《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才引进报名表》,填写完整报名表后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或传真均可(邮箱:qxgqrcyjzy@163.com 传真:0857-8223198)。

3.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在其他相关工作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