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3年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事业单位招聘184人公告
2013-08-07 15:55: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红花岗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搭建公正的选人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红花岗区城建、卫生、教育、统计等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核(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5年8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相近专业。

6、招聘岗位所需其它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201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处分期内的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下等次人员;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7、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被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员;

8、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9、2013年红花岗区事业单位新聘、拟聘人员;

10、红花岗区机关、事业(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要求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各岗位数与报名人数分别须达到1:3的比例,否则,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岗位进行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调整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得进行调整;招聘岗位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取消或调整的岗位在红花岗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2、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见附件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书见附件)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9日—2013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

遵义市红花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桃溪寺遵义市第一高级中学旁,在红花岗剧院旁或丁字口乘第21路公交车到桃溪寺第一高级中学下车)。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通过《招考简章》附件下载《红花岗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岗位表》、《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责任自负;报名时需携带打印的《报名信息表》1份及电子文档、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同底电子相片(295×413像素,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上述报名资料不齐者,不予报名。

(3)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进行资格初审。

5、报考费用

报名通过后需交报名费100元。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2013年9月2日-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在红花岗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剑江路15号,塞纳阳光斜对面)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出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