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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广东深圳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招聘5人公告
2013-08-07 16:01: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深圳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时间计算截至2013年7月31日;

(三)学历要求见职位表;

(四)户籍要求见职位表;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从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地点:

2013年8月8日(上午9:30-12:00),大鹏新区大鹏中心小学体育馆“大鹏新区2013年民营企业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暨创业项目推介会”展台。

2013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大鹏党工委组织部(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计生楼负一楼)。

咨询电话:0755-84301099。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办事处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可下载后填报);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须同时提供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5、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二)考试

考试方式: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如报考人数在拟聘人数3倍以下,将直接进行面试。根据考试结果确定相关职位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体检由办事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四)录用及管理

办理录用手续,统一由劳务派遣公司实行派遣管理。

四、福利待遇

(一)福利待遇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大鹏办事处8月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大鹏办事处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doc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中共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工委组织部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