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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招聘公告
2024-04-26 11:30: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6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截至2024年5月6日在职在编的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应聘(含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人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6日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5月6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5月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拟公开招聘114人(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分为A、B、C、D四类,A类为教师初级岗位、B类为教师中级岗位、C类为教师高级或技能岗位、D类为综合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5月6日9:00-5月8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5月6日11:00-5月9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济南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nedu.jinan.gov.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此次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