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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市中医院选聘1名人员公告
2013-08-01 17:15: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深圳 浏览次数:0

2013年深圳市中医院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补充专科工作人员,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经市卫人委同意,我院拟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中医院公开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职员应聘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学历要求:此次选聘岗位学历要求均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应聘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2.专业要求:

(1)应聘者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专业代码相符)。专业是否相符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及《2012年教育部印发专业目录》为准;

(2)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年龄要求:应聘者最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即1968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2007年12月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人员;

6.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发布选聘公告

时间: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6日

通过深圳市中医院网站发布选聘公告,网址:。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6日8:30至17:00(正常工作日内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1号深圳市中医院医枝楼8楼人事科806室,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83000052,88359666-3830、2320。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原件,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属应届毕业生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原件);应届毕业生已毕业的,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属社会人员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见附件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执业医师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8.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四、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职位条件,参考应聘者业绩、工作经历、学历背景、专业技术资格等情况,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各职位的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将于资格审查当天公布。

五、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不限方式(结构化面试、讲学、实际操作、专家评估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由面试考官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