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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深圳宝安区总工会招考1人公告
2013-08-01 10:51: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深圳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我会公开招考1名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二)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深圳宝安户籍(不含光明、龙华新区)。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专科专业为工商管理类(6205)、公共事业类(6501)、公共管理类(6502)、汉语(660101);本科专业为法学类(0301)、工商管理类(1202)、公共管理类(1204)、社会学类(0303)、汉语言文学(050101)。

(五)有一定的写作、口头表达、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根据有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三)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08月09日下午6时。

2、报名方式:传真或到报名地点递交资料。

 

3、报名地点: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416室。

4、咨询电话:29996677,传真:29996696.

(二)资格审查

1、报名表:报名者请登录http://wcm.baoan.gov.cn/pub/zgh/下载《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招聘机关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录入相关信息,连同其他资料一并提交;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提供复印件一份);

3、本人的获奖证书及相关文件(提供复印件一份);

4、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1张。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由宝安区总工会统一组织。

(四)确定人选

由宝安区总工会根据考试及面试综合情况,确定招聘人选。

(五)办理手续

获准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一)此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二)笔试、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下载:·宝安区总工会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