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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厦门翔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1名非在编人员公告
2013-07-19 11:18: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厦门 浏览次数:0

根据当前用人岗位实际,厦门市翔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拟招收非在编雇用人员1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招考名额:专业技术岗位1名,岗位报考人数2名以上方可开考。

二、招考人员条件:年龄在35岁以下(19780701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国家认可的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招考方法及具体程序

1、公开发布招考信息:翔安区人才网发布通知,公布招收条件及报名事项。

2、报名方式:凡符合招收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的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时间:2013年7月25日上午8:00—12:00,3:00—5:30。

4、报名地点:厦门市翔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科(马巷镇五星南路3号)。

5、考试资格初审:对每一位报名对象的报名表内容、各类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并发给笔试准考证。

6、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含计算机1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卷面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宪法、厦门市人文知识、公文写作”。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无法参加面试或自动弃权者,依次递补。

7、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人选。根据笔试、面试等综合情况,按岗位择优录用人选。

四、工资待遇

录用后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甲方)签订合同,由甲方派遣到翔安区工商局工作,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由甲方按厦门市政府和市工商局等有关文件执行。

年工资六万元,每月扣除个人社保、公积金以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个人实发工资3300元/月左右,录用人员自行解决住房。

联系人:卜祥颖 李小茹 电话7889080

厦门市翔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