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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卫生系统招聘64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3-07-19 11:23: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日照市岚山区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4名。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貌端庄;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日照市岚山区卫生系统在编和计划内编外聘用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 年7月29日至7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市场(日照市岚山区明珠路北首)。

3、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①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所需表格从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认真填报信息后用A4纸打印并粘贴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②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二代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

 

4、报考人员按所学专业报考岗位,不准兼报其它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允许改报。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报名人数必须达到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的 3 倍,否则相应核减聘用计划。

6、收费标准:考务费每科40元。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区监察局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和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3 年8月4日上午 9:00 至 11:00。

按专业分类命题,中医学(含针炙推拿学)、口腔医学、护理学、药学专业试题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知识,医学类其他专业试题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临床医学综合知识,非医学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会计学、统计学)试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总分100 分,笔试成绩按 50%计入总分,笔试成绩在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 1:3的比例(相同岗位聘用计划在 10 人以上的按 1:2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从事医务工作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 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费按规定收取。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果同一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人员,则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聘用和管理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的,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余缺情况逐步理顺事业编制,工资等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执行; 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有关事宜请登录:

岚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srs.gov.cn)查询。

联系电话:0633-2618598。

附件: 2013年日照市岚山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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