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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南平松溪招聘4名临床医师的公告
2013-07-18 14:32: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关于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

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的招聘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3〕24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的意见》(闽政〔2009〕1号)及南平市卫生局、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南卫〔2013〕78号)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我县乡镇卫生院招聘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1名;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毕业生3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招聘临床医学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省生源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临床医学专升本毕业生: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2013年我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及临床医学专业专升本毕业生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采取面试考核等简捷有效的考试方式确定拟聘人选。

(一)发布招聘公告,由县卫生局会同县公务员局在松溪县政府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20日到县卫生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599-2337106。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县卫生局会同县公务员局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另定;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核。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和南平市公布的《2013年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要求,由县卫生局、公务员局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体检与公示。拟聘人选安排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与待遇

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及临床医学专业本专升本毕业生的管理与待遇:按照《关于招聘临床医疗专业本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关于开展2010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10]595号)执行。拟聘人选报经人事部门批准后,由县卫生局于2013年7月25日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专科就业协议,受聘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培训期间待遇规定、入编规定和保障措施等。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公务员局进行业务指导,县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按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之前发现并查实有影响聘用相关问题的,取消该人员的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员;如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发现并查实相关问题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

松溪县卫生局

松溪县公务员局

201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