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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昌平区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招考36人公告
2013-07-17 17:51: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北京 浏览次数:0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昌平区2013年下半年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

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区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北京市有关规定,现将昌平区2013年下半年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6日至1995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拟任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主要包括:

1.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社会人员;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北京生源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2013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及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八)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考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昌平区2013年下半年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通过昌平人才网(http://www.cprc.com.cn/)查阅。

招考职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的,限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工作经历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报考。

报考人员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区人力社保局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公告查询。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9日9:00-17:00。

报名地点:昌平区人才服务中心三楼(昌平区鼓楼东街62号)。

报名要求:请考生按规定的时间携带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到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网上打印的《昌平区2013年下半年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通过昌平人才网下载);

2.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派遣的,须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如已派遣的,须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复印件。

4.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中共党员资格条件,考生须提交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证、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6.报考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另需提供《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原件(如存放在档案里,须到所在存档部门取出;如确实无法提供原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存档部门公章);

7.报考要求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主要包括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两年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由所在社保中心出具)以及劳动合同约定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须将报名表和上述各类证件复印件一并上交招考单位。

三、笔试与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于7月22日登陆昌平人才网(http://www.cprc.com.cn/)“社招准考证打印”模块自行打印准考证。

笔试工作将于7月23日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地点准时参加笔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于7月26日在昌平人才网(http://www.cprc.com.cn/)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面试工作计划于7月29日至7月31日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请关注昌平人才网(http://www.cprc.com.cn/)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