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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宁德蕉城区乡镇卫生院招聘4名临床医师公告
2013-07-17 17:56: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蕉城区2013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方案

根据宁德市卫生局、宁德市公务员局《关于开展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宁卫人〔2013〕18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岗位需求情况,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1名,专升本毕业生3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且取得2013年我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根据宁卫人(2013)18号文件的文件精神及我区各乡镇卫生院的具体情况,名额分配如下: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公布:

宁德市蕉城区人事局网站(网址:www.jcrsrc.com)


2、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20日前到蕉城区卫生局报名。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应在2013年7月20日前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向蕉城区卫生局提出申请。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宁德市蕉城区卫生局

联系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卫生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3—2951200

单位地址及邮编: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富春路19号352100

3、资格审查

宁德市蕉城区卫生局、宁德市蕉城区人事局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4、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直接采取业务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5、聘用规定

经面试、考核合格拟聘的人选报经人事部门批准后,由卫生局于2013年7月31日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专升本”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9月30日前与本科毕业生受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本科毕业生持就业协议(时间另行通知)到省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挂靠省卫生厅科教处)报到,统一安排到培训医院进行临床能力培训。

有关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期间待遇规定、入编规定和保障措施等按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

宁德市蕉城区卫生局

二0一三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