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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珠海市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招聘4人公告
2013-07-10 11:16: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珠海 浏览次数:0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工作职责,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符合应聘职位条件;

(四)无犯罪记录及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

(五)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公开招聘4名经济普查员职位表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招聘人数 资格条件 待遇 备注
经济普查员 1 3 1.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当月底);
2.性别:不限;
3.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专业不限,经济类专业或有经济类工作经验者优先。
参照现有同岗位人员执行,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2270元。  
2 1 1.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当月底);
2.性别:男;
3.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专业:计算机应用类专业。
合计   4  

(一)报名三、招聘程序

1.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或他人代报名;

 

2.时间及地点:2013年7月9日—17日(周六、周日全天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市七中对面));

3.应聘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公开招聘4名经济普查员所需资料:①《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公开招聘4名经济普查员报名表》(本人填写并签名);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③代报名的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④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⑤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1张贴在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缴纳考务费50元后发放准考证(家庭困难大学生及家庭困难失业人员凭相关证明免缴考务费)。

(三)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3倍,面试人选为笔试成绩合格的实有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在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公告栏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入围人员总成绩有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数时,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有关事项在珠海市人才网(http://www.zh-job.com)公告栏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