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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北省唐山市招聘702名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3-07-09 19:09: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唐山 浏览次数:0
根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任务的通知》(唐人社办发[2013]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部分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

一、就业见习单位

今年我区就业见习单位共7家,其中事业单位2家,企业单位5家。具体为:

(一)事业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局;

(二)企业单位:国丰钢铁公司、瑞丰钢铁公司、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东华钢铁公司、万力房地产开发公司。

二、就业见习对象

就业见习对象为具有河北省户籍2012、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区教育局就业见习生要求具有丰南户籍,区卫生局就业见习生要求具有唐山户籍。

三、就业见习期限

就业见习期限为一年,即2013年8月1日-2014年7月31日,其中区教育局就业见习生见习期限为11个月,即2013年9月1日-2014年7月31日。

四、就业见习岗位

今年我区就业见习岗位共702个。其中区教育局50个,区卫生局50个,国丰钢铁公司120个,惠达卫浴有限公司80个,瑞丰钢铁公司80个,东华钢铁公司122个,万力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个(具体岗位要求附后)。

五、就业见习待遇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每人每月享受不少于1320元的生活补贴,由见习单位发放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就业见习期满后,企业单位的见习生根据工作需要和见习生的意愿及表现选择是否留用,留用率不低于50%,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事业单位的见习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不能留用的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六、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4、具备就业见习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户籍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七、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区教育局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8月16日;其他单位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7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胥各庄青年路102号),联系电话:8180223。

3、面试和资格审查

高校毕业生报名时一并进行面试和资格审查,面试主要考察报名者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面试合格后填写《丰南区公开招聘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

(二)录取

根据就业见习岗位数量和报名人数,按照1:1的比例录取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报名人数超过就业见习岗位数量的,按照报名人员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报名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和就业见习岗位要求,可调剂到其他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

 

(三)见习

各见习单位确定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后,由就业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生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安排其上岗见习。

八、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凡发现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予以追究。

2、已录取参加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未能及时到岗参加见习的,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见习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照有关条件要求依次递补。

3、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315—8189960(纪委监察局)、0315—8101359(人社局)。

九、本通告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丰南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