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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事业单位招聘47人公告(第二批)
2013-07-03 22:26: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玉人社发〔2012〕54号)、中共易门县委办公室、易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易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易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

招聘单位、岗位、职数见附件:《2013年易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0日上午08∶00-2013年7月14日下午17∶0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3年7月16日下午17∶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但未交费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4、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是指专业名称相近。

(三)考试

各招聘岗位考试方式、考试内容、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等详见《2013年易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第二批)》。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另行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

笔试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及资格复审时间于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

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轮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下一轮考试的考生不再递补。下一轮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后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未达到1∶2的招聘岗位,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有玉人社发〔2012〕54号文件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考生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核并参加体检。

(八)公示

体检及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