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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16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07-03 14:26: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为提高各镇(办)事业单位人员整体素质、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定向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16名镇(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安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对象范围和条件

1、经陕西省统一选聘,2008、2009、2010年分配到我县工作、现在岗且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等次的大学生“村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3、服务期间未经组织批准自行离职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程序与步骤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宣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1、宣传报名(2013年7月2日-7月7日)

一是印发《岚皋县2013年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二是在岚皋电视台、岚皋政府网站、岚皋党建网站、岚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公告、简章、公布报名条件。

三是组织报名。各镇办党(工)委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积极参加报名,并认真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所有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报名推荐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所在镇办出具的党风廉政、社会维稳、计划生育鉴定、其中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支委会委员、村委会委员的,需持由镇办党组织出具的证明及换届时选举和任职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关的表彰材料,于2013年7月2日至7月7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调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7日下午6时。

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准确信息,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2、资格审查(2013年7月8日-7月10日)

报名结束后,依据《简章》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提请县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并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100元。

3、笔试(2013 年7月15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有关政策及相关知识(侧重于农村工作实践方面的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4、加分

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在笔试成绩中分别给予相应的加分。

①到村任职期间个人受到中、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不含部门表彰),分别加4、3、2、1分,所受表彰分年度只取一次最高层次表彰加分。

②年度考核为称职的每考核1个年度加1分,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每考核1个年度加1.5分。

③村两委换届时选举担任村(社区)书记、主任的加2分,担任副书记、副主任的加1分,担任支委会委员、村委会委员加0.5分,不重复加分。

加分情况在资格审查结束后面向社会公示。

5、体检

笔试结束后,依据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加分情况,计算参考人员的总成绩。并依据参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确定的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确定体检人员中最后一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凡不参加体检者,取消初录资格。

笔试成绩、加分及体检人员面向社会公示。

6、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抽调专人对拟录用人员的工作、生活及社会活动进行调查,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行政机关处罚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取。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