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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事业单位招聘325人员公告
2013-07-03 14:28:0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及时补充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职位及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18个,计划招聘325人。各单位招聘职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沅陵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所从事的职业,有工作责任感和较强的事业心,能吃苦耐劳。

4、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5、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财政全额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内未转正的人员,不能报名参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至26日

2、报名地点: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要求:请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请自行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招考计划。

 

(二)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1、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分公共知识和专业考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公共知识占总成绩30%,考试内容为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专业考试占总成绩70%,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报考的职位确定,原则上不超过规定范围,不指定教材。时间为150分钟。

2、考试时间定于2013年8月23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19日至22日到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考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为准;如公共知识与专业知识成绩都相同时报请沅陵县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增减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由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向公招领导小组汇报,所空职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将入围人员在沅陵县政府网、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怀化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各个环节接受社会及各个部门的监督,欢迎广大群众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考生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进行监督,以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4227265。

(六)聘用与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用人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