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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辽宁省辽阳市辽阳县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6名管理、服务人员公告
2013-07-03 14:28:1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民政综合福利中心工作及殡仪管理工作,满足用人单位需求,经县政府同意,拟为县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一批管理、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1、辽阳县民政综合福利中心15人。

2、刘二堡殡仪馆11人。

二、招聘人员的身份性质

招聘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不占编制。

三、 招聘对象

户籍为辽阳县常驻户口,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后出生)。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聘用岗位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热爱所报考的职业。

3、具备国家承认的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及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

4、具有履行正常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现场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当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是否调整招聘计划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毕业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执业或从业资格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免冠一寸照片2张,到报名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9日

(每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辽阳县人社局256房间。

六、招聘办法和要求

1、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办法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时间:2013年7月19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

(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地点:辽阳县人社局256房间。

面试。依据笔试成绩,在同一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则同为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围绕应聘者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折算后两项分数相加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根据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拟聘用人员。

2、体检、考核

拟聘用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


3、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考核合格后,面向社会公示七天,在辽阳县政府网进行公布。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者,取消其被聘用资格。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管理。对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管理(不占编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负责日常考核工作。

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聘任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解聘后自主择业。

2、相关待遇。试用期内每月工资为10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为1300元,并为每名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辽阳县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服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务工作。

此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此公告在辽阳县政府网、辽阳县电视台公布。

特别提醒考生:在招聘期间内,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信息联络,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辽阳县人社局:77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