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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次引进141人公告
2013-07-03 14:28: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贵州 浏览次数:0
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次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根据《黔东南州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黔东南州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暂行办法》和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经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 2013年决定第二次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141名。为做好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职位

详情见附表《黔东南州直属事业单位2013年第二次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位表》。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在职职工及其他人员;(详见职位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5日后出生);部分职位年龄限制为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15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5日后出生);具体放宽职位及条件见附表。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②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③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报名时止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⑤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⑥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zqdn.lss.gov.cn)等向社会公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人才引进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zqdn.lss.gov.cn)。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收取报名考务费。报考人员进入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gzqdn.lss.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7月15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小于20KB、JPG格式),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人才引进实施方案》、《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8月1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