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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教育系统招聘99名教师公告
2013-07-03 22:23:1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 浏览次数:0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核准,2013年岳阳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9名。现制订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招聘在用编计划和岗位空缺的前提下进行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岳阳县一中、职业中专、特殊教育学校公开招聘教师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见附表一),义务教育学校及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9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见附表二)。

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无违反相关规定被限制报名和参加考试的情况;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岳阳县政府门户网、岳阳县教育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7月10日—7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岳阳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30-7624190

(四)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附表一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填写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报考附表二教师岗位的,报名时只填写招聘岗位(科目)。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提供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码。

4、报考人员须提供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5、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6、填写报名登记表,缴纳报名费14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取百分制记分,分数均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参加笔试和面试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方可进入考场。

(一)开考比例

1、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2、紧缺急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申报,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确定后方可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相应网站公示。

(二)笔试

⑴笔试内容:各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

⑵笔试时间:7月20日上午9:00—11:00。

⑶准考证领取时间:7月18日-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⑷准考证领取地点:岳阳县教育局办公楼404室。

⑸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⑴面试形式:县一中体育教师、县特殊教育学校舞蹈教师和义务教育学校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测试;其他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

 

⑵面试对象确定。各招聘岗位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相同的一并进入。名单拟定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被取消资格的考生,依次由笔试成绩下一名次的考生递补至达到开考比例所要求人数。面试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开考后有人缺考造成面试未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方可列为拟聘对象。

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见岳阳县教育网)。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较高的排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以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县职业中专教师岗位为相关执业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等级证为依据,证书等级层次(分数)较高的排前;如以上各项条件都相同的,则加试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的排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