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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市北仑区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2024-05-16 15:22: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进一步拓宽城乡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通道,现开展2024年北仑区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名,设3个岗位。其中岗位①面向北仑区域内农村党组织书记,招聘1名;岗位②面向北仑区域内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1名;岗位③面向北仑区域内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1名。

  三、报名条件

  (一)岗位①

  面向北仑区域内现任农村党组织书记(含行政村、合作社党组织书记),报名条件为:

  1.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后出生),连续担任农村正职满5年。正职经历包含:行政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党组织书记、社长(董事长或负责人)。所有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5月31日,下同。

  2.在担任农村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荣誉目录一项荣誉。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②

  面向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视同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报名条件为:

  1.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后出生),连续担任社区正职满5年;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连续担任社区正职满两届或满10年。正职经历包含: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居委会负责人)、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2.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荣誉目录一项荣誉。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③

  面向现任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条件为:

  1.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31日后出生),连续在社区工作满10年。

  2.在社区工作期间表现优秀,且获得过荣誉目录一项荣誉。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以上3个岗位有下列情况不能报考: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情形的。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24年5月24日16时前,向所在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提出报名申请,并填写报名表和业绩评价表。符合多个岗位报名条件的,仅可报名其中一个岗位。

  2.各街道进行资格审查,并将业绩评价分情况在街道公示2个工作日。

  3.街道党工委在征求街道纪工委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试对象。

  4.报名表、业绩评价表、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任命文件、相关荣誉等复印件)按照报名岗位分类,各街道汇总后于2024年5月29日前上报区现代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9383200),经区现社办审核后公布报名人员名单及业绩评价分。凡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岗位①、岗位②:采取业绩评价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业绩评价分40%、面试成绩分60%的比例折算。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若不足3: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面试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组织,面试时间与岗位③一致。

  2.岗位③:采取业绩评价、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业绩评价)*60%+面试成绩*40%。业绩评价按照《2024年北仑区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通知》(仑现社办〔2024〕3号)文件规定填报。以上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若不足3: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