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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抚顺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25 14:25: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辽宁 浏览次数:0

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2013年抚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抚人社发〔2013〕26号)精神,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普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3、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

4、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学历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四、招聘步骤

1、公布招聘计划

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信息表,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上公布。

2、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8日至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市统计局(市政府14楼1415房间)。


3)报名费:每人50元。

4)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由考生根据《招聘公告》认真填写报考信息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报考人员要与所报职位报考资格条件核实,确认本人符合该职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

5)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⑴《2013年抚顺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⑷岗位要求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自报名开始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7)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未达到开考规定的,取消或缩减该招聘计划。

3、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统计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将在抚顺统计信息网 (fstjj.fushun.gov.cn ) 上公布。

3)笔试成绩可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查询。

4、资格审查。市统计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报名资格条件、奖惩情况、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资格审查安排在笔试结束后、面试考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

笔试后,由市统计局根据考试分数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 按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低于规定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4:6。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