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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成都高新区公开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25 14:24:3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请在现场报名时期内(2013年7月3日、4日、5日、8日)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高新区人事部门审核后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31日前通过高新人才网“政策公告”栏公布。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6(报名人数少的个别岗位,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通过成都高新人才网 “政策公告”栏公告。

2.面试资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将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按照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下同),与笔试成绩一起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前往高新区人事部门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而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3.面试方式、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排序,下同)。

(一)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照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二)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在招聘主管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四)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成都高新人才网“政策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提供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流)动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