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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玉州区事业单位招聘97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9 11:41:1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充实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13年玉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岗位资格条件、人数及招考范围详见《2013年玉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中,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或参加高考时的生源地为限。

(五)报考面向代课人员招聘教师岗位的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一是玉州区教育局备案的代课人员;二是截止2009年12月31日,户籍是在玉州区的(不含划出给玉东新区的社区、村),而且在最后的审批聘用环节户籍也必须是在玉州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 201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方式及时间(除面向代课人员招聘教师的岗位外)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rsrc.net)进行报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寸蓝底或红底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存留。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

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27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取得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能报考。

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网上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进入面试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入围名单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

(二)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由玉州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对依据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次招聘考试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24日—7月2日

(三)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网上下载《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持本人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簿,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到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综合股二室进行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