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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肇庆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247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9 11:42:3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我市市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肇庆市市直75个事业单位共招聘201个岗位247名工作人员(详见《肇庆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含2011年、2012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2年底或2013年初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本省外市户口(生源)社会人员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社会人员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由我省招募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后再折算,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上述人员请于7月1日至2日(2天)上班时间到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市信安路92区)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加分申请,须提交加分申请及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45周岁(1967年6月27日至1995年6月27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和入户籍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27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以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或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zq.gdkszx.com.cn),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13年6月27日至29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内),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4张(其中3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东楼)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外,其他证件、证明要求一式二份),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