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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陆川县事业单位招聘321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9 11:44:4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为适应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县编制部门批准用编,并报上级部门核准,2013年我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1人(详见招聘计划表,附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下事项不包括面向代课人员招聘公办教师的报考事项,面向代课人员招聘公办教师的报考事项另行公布。)

一、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 201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进行报名,填写《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的1吋蓝底或红底免冠彩色正面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在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存留。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并要一致。

2013年的应届毕业生凡在今年7月27日前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取得其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后方能报考。

 

网上报名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上所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核(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名单时验证核实)。报考者必须如实、准确、全面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有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由此所产生的后果与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3年6月24日—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玉林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的授权,进入网上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报考者在网上可查看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的组织机构特别申明:因资格审查要在2个工作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6月24日—7月2日

(三)加分材料送审方式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在网上打印的《2013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报考所要求的资格证件材料和符合照顾加分的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凭选派机关证书;大中专毕业生“村官”凭有效的聘用协议书或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少数民族凭身份证及户口簿;随军家属凭有效随军审批表),将加分材料送到陆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股审核确认,逾期不送审加分材料的考生,不再给予加分,责任自负。